很多歐洲站的賣家對于自己的貨物進口到歐洲所產生的關稅和增值稅,以及海關征收各種進口稅項有何依據,稅項是如何計算出來等等這些問題并不是很清楚,本文以德國站點為例,希望這篇文章對相關賣家有所啟發和裨益。
根據德國海關法及增值稅法有關規定,從非歐盟國家進口至德國的商品,除了需繳納關稅(EUSt-Satz),還需繳納進口增值稅(Einfuhrungumsatzsteuer)
Einfuhrungumsatzsteuer 進口稅包括兩項:
7-19% EUSt-Satz 歐盟商品進口增值稅
0-17% Zollsatz 海關稅
7-19% EUSt-Satz 歐盟增值稅:
除書籍及印刷品是7%外,其他所有商品均征收19%。商品在進口時所交納的這部分稅款是可以跟銷售稅的19%對沖的。
0-17% Zollsatz 關稅:
按進口商品類別從0%免征稅商品到17%征稅比例不等。這部分交納的稅僅做為企業營業支出而是無法跟銷售稅的19%對沖的。
首先需計算關稅(Zoll)。關稅的稅率,德國跟各個歐盟國家一樣,執行統一的關稅稅則,根據商品種類和來源國確定相應的關稅稅率,為了保證申報正確的關稅稅率,報關時需要填報準確的歐盟海關編碼(EORI)。關稅的稅基,不僅僅是商品的價格,而是商品的價格加海運費用和保險,一般也就是商品的CIF到岸價格,這稱為報關價值(Zollwert)。
商品的價格一般是按照供貨方提供的形式發票所載金額核定的,但是形式發票金額跟實際價格相比偏差較大的(很多企業通常會選擇虛報物品價值),德國海關部門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核定真實的報關價值(大多數情況下,在偏差不是太大的情況下提供采購單據及支付憑據就基本OK);海運費用和保險一般也就是提單上載明的從商品原產國抵達歐盟港口的費用,如果貨物是通過空運途徑進入歐盟的,空運的物流費用可以不計入關稅稅基。
在報關價值和關稅稅額確定之后,才能計算進口增值稅(Einfuhrumsatzsteuer,簡稱EUSt)的金額。德國進口增值稅(VAT)的普通稅率是19%,食品、圖書等商品執行7%的優惠稅率。進口增值稅的稅基,是上述的報關價值加關稅稅額,再加歐盟境內的運輸費用之和。
根據德國海關官網的舉例說明:
商品出廠報價10,000歐元
海運費和保險費1,200歐元
關稅報關價值10,000歐元 1,200歐元= 11,200歐元
關稅稅率2%
關稅應納金額11,200歐元x2%=224歐元
歐盟境內運費300歐元
進口增值稅稅基11,200歐元 224歐元 300歐元= 11,724歐元
進口增值稅稅率19%
進口增值稅應納金額11,724歐元x19%= 2,227.56歐元
海關進口稅金合計2,227.56歐元 224歐元 = 2,451.56歐元
中資企業如果在德國境內設立了企業,從中國進口的商品在德國銷售,則必須按照上述規則繳納關稅和進口增值稅;進口增值稅可以作為進項稅(Vorstauer),跟企業的銷項稅相抵扣,如果跟當期銷項稅抵扣之后還有余額的,可以在當期的增值稅預報時申請退稅。
進口到德國境內的商品,再轉售到其他歐盟國家時,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則需要視具體銷售對象區別對待,如果銷售對象是其他歐盟國家的企業,一般情況下,賣方不需再繳納增值稅,而是提醒買方企業,由其在所在國自行申報增值稅;如果銷售對象是其他歐盟國家的個人消費者,一般情況下,賣方還是要照常繳納德國境內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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